|
|
|
|
鲁ICP备000195号 |
| 首 页 |
就业政策 |
就业程序 |
招聘信息 |
人才简历 |
企业简介 |
网上洽谈 |
关于我们 |
|
毕业生尽快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的通知
各位毕业生: 按照国家、省毕业生就业政策规定,毕业生须在毕业后三个月内到报到证所注明的报到地点报到,并办理求职登记、落户等有关手续,在报到期内不报到的,其后果自负。 目前我市还有部分毕业生尚未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请毕业生尽快报到。(专科以上毕业生和省外中专学校毕业生到菏泽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科报到;省内中专学校毕业生直接到生源县区人事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
菏泽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科 2003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