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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ICP备00019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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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4年下半年非师范类大中专 毕业生需求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局、市直各部门、各大中型企业: 2004年是高校扩招后毕业生数量增加较多的一年,来我市报到的大中专毕业生较往年有大幅度增加,给我市各类用人单位选择高素质毕业生提供了难得的有利条件。为全面掌握用人单位对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需求情况,及时准确地为用人单位推荐所需毕业生,更好地为用人单位选人和毕业生择业搞好服务,市人事局将在近期内对我市2004年下半年毕业生需求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本次调查工作 做好毕业生需求调查工作是合理配置毕业生资源,切实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搞好服务的前提。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需求调查工作,根据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现有人才结构情况,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提出2004年下半年毕业生需求计划。要将本次毕业生需求情况调查工作深入到每一个企、事业单位(包括各类非国有经济单位),扎扎实实地把这项工作做好。 二、调查范围和办法 毕业生需求调查的范围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上半年已提报毕业生需求计划的市直事业单位,本次不再提报)。各县区人事局负责调查统计本县区所属部门和单位的需求(包括各类非国有经济单位);市属各部门负责调查本系统、本单位的需求。 三、报送程序及时间 各县区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将审核同意后的各单位需求毕业生计划进行整理,除在本县区及时发布外,还要填写《2004年下半年非师范类毕业生需求情况调查表》,于2004年7月20日前报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科;市直各单位填写的《2004年下半年非师范类毕业生需求情况调查表》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由主管部门于2004年7月20日前报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科。中央、省驻菏单位、没有主管部门的各类非国有经济单位的毕业生需求计划,可在2004年7月20日前直接报送市、县区人事局毕业生就业科。 四、调查结果用途 各用人单位填报的毕业生需求计划经市、县区人事局核准后,将作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依据向社会公布,各单位要根据公布的计划和择人条件选择毕业生。凡不按本通知要求填报需求计划而接收的毕业生,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就业派遣、落户有关手续。
二○○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毕业生
需求调查 通知
共印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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